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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卫生厅关于定期公布我省二、三级医疗机构次均住院费用的通知

海南省卫生厅关于定期公布我省二、三级医疗机构次均住院费用的通知
(琼卫办农卫发[2010]6号)


各市、县(区)、自治县卫生局,省、市(县)级医疗机构:
  为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扩大患者的知情权,引导就医方向,让患者自主选择适宜的医疗机构就诊。根据8月13日第十一次厅长办公会议决定,我厅将从9月份开始每季度在省卫生厅网上公布我省二、三级医疗机构次均住院费用和病例数的前30种病种住院费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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