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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巴府办发[2010]4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市经济开发区商贸园、工业园管委会:

  《巴中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巴中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贯彻落实,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确保全市火灾形势平稳,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按照公安部《关于印发〈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公通字〔2010〕16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实施意见》(川办函[2010]124号)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要求,以落实“四项责任”、编织政府消防工作网,提高“四个能力”、编织单位自防自救网,夯实“四个基础”、编织社区农村防火网,提高“四个水平”、编织消防机构服务网为着力点,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实现全市各级政府消防安全责任机制更加健全、农村社区消防安全基础更加牢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高、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监管能力明显增强,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

  二、工作重点

  (一)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

  以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组织领导责任、安全监管责任、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责任、检查考评责任为抓手,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消防工作各项责任机制。

  1.落实组织领导责任。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统筹指挥协调全市“防火墙”工程的实施。各县(区)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并在2010年8月1日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推动“防火墙”构筑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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