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依法整治物流托运市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政办[2010]253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
《乌鲁木齐市依法整治物流托运市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乌鲁木齐市依法整治物流托运市场工作
实施方案
为加强物流托运市场管理,规范物流托运秩序,保障工商经营户的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依法整治物流托运市场,严厉打击商业欺诈、超范围经营、恶性竞争和“携款逃逸”等不规范、不诚信及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解决好当前物流托运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行业监管和企业自律,规范我市物流行业经营秩序,提高物流服务质量。
二、组织领导
为开展好此次整治工作,成立乌鲁木齐市依法整治物流托运市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巩兴权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副组长:夏光顺 市工商局副局长
温尚志 市商务局(粮食局)副局长
成 员:吐尔迪赛米西丁 市运管总站副总站长
王兆祥 市城市交通局副局长
尼加提·艾买提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
苏 豫 天山区副区长
孟根荣 沙依巴克区副区长
廖伟健 新市区副区长
肖 勇 水磨沟区副区长
杨 勇 头屯河区副区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负责组织、协调依法整治有关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夏光顺兼任,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三、实施步骤
此次清理整顿工作分调查摸底、研究对策、清理整顿三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7月5日-7月15日)。
调查摸底工作分两组进行:一组由市商务局牵头,各区配合,就我市物流托运企业(托运部)经营管理制度建立情况,物流托运企业(托运部)代收货款情况,物流托运市场主办方对物流托运企业(托运部)市场准入条件、管理制度建立以及托运部与物流企业分离经营的有关情况,行业主管部门对物流托运市场的监管情况等方面开展市场调研;另一组由市工商局牵头,各区配合,就各物流托运企业(托运部)底数情况、证照情况、经营范围、商业经营行为、收费标准以及是否有托运违禁物品等情况开展调查摸底。各组可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查看、资料收集等形式向物流托运企业(托运部)、商户厂家双方进行调查了解、听取建议,确保找准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设,并形成书面报告于2010年7月15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