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加快培养和引进人才,着力强化人力和智力支撑。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培训,依托骨干企业和职业院校,建立与承接产业相配套的人才培训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转岗职工技能培训。加强人才和劳务市场建设,整合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等就业服务资源,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政府扶持与培训机构为企业提供劳动力资源数量、质量直接挂钩机制,为转移企业提供数量充足、技能熟练的劳动用工。积极吸引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来我市设立分校分所。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和培养工程,建立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园区和引智示范基地。依托行业协会(商会)组织,建立健全企业家服务机制,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
(八)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着力提高可持续 发展能力。严格执行产业准入标准,严禁承接发展各类违反国家产业政策、高能耗、高污染项目。加大工业污染治理力度,加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公告制度。实施矿山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示范工程,重点推进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提高再生金属、废旧塑料等利用规模和专业化水平。加快推进慈湖河流域和当涂护城河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工矿棚户区改造,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严格长江岸线开发利用项目审批程序,有效整治岸线开发秩序,提高岸线资源利用的综合效益。大力推进重大节能、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示范工程建设。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泥处理工程、危险废弃物集中处置工程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镇和开发园区污水管网系统和垃圾回收网络体系建设。积极申报国家循环经济试点、低碳经济试点,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绿色经济。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等创建成果,建设更加优美的城乡生态环境。
(九)创新体制机制,着力营造更加良好的发展环境。各级各部门要用足用活先行先试权,提倡先干不评论、先试不议论、时间作结论。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政许可,产业承接集中区和开发区实行“零收费制”,简化产业转移项目核准、备案管理程序,完善重点项目并联审批机制。企业在外地评定的管理类别,转入我市后资格直接确认,限时办理工商、税务、海关登记。允许转入企业将原进口设备转到新企业继续使用,监管期限可以连续计算。市直有关部门要围绕投资、财税、金融、土地、环保、对外开放等领域,进一步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主动为承接产业转移搞好服务。加强效能建设,深化体制改革,完善政府服务,建立高效运作的行政和社会管理体制,为科学承接产业转移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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