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强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着力提升承接产业转移的层次和水平。准确把握国内外产业发展和转移大趋势,大力宣传我市承接产业转移的优势和条件,围绕壮大优势主导产业、培育重点新兴产业、发展现代服务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招商、产业招商,着力引进一批产业层次高、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大项目、好项目。深化与长三角地区的横向联合,进一步加强面向珠三角、环渤海、海峡西岸和港澳台地区的招商引资,继续加强与央企合作对接工作。扩大与欧美、日韩、东盟等国家和地区的交流与合作,着力引进世界500强等知名企业,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大力发展“飞地经济”,采取建设园中园、托管园和共管园等形式,推进组团式、集群式承接产业转移。着力抓好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落地工作,制定具体推进措施和任务分解方案,确保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制定招商引资项目评估管理办法,建立招商引资信息定期通报制度和招商引资项目协调制度,完善招商引资考核奖惩措施。
(五)加强融资能力建设,着力完善金融服务体系。设立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充分发挥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投资基金功能,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资金,整合各类资金,探索建立多元化融资渠道,加大示范区建设的投入。完善金融机构考核奖励机制,健全信用担保体系,引导各银行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对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政府举办的担保公司可优先给予贷款担保支持;对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可给予贴息贷款支持。积极引进境内外各类金融机构来我市设立分支机构,继续加快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组建财务公司。加快股份制企业改造,抓紧培育上市企业后备资源,争取到2015年,新增10家左右上市公司,尽快形成上市企业“马鞍山板块”。发展壮大高新创业投资公司,积极引进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和短期融资券。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引导和促进民间资本投资。
(六)加强自主创新体系建设,着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完善和落实自主创新政策,努力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积极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大力培育创新型企业。支持骨干企业建设国家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提高自主创新、成果转化、技术攻关水平。加快整合市内科技资源,深入推进产学研合作,加快构建技术创新体系,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尽快将我市的科技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加强与中国科技大学的全面合作,设立中国科技大学马鞍山高技术研究院,将其建成国家级高技术研发平台。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加强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发展和规范科技中介组织,为企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实施企业家创新能力提升工程,注重发挥企业家在自主创新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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