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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马发[2010]2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的批复》(国函〔2010〕5号)、《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决定》(皖发〔2010〕2 号),全面实施《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以下简称《示范区规划》),加快我市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推动马鞍山在新起点上谋求新突破、实现新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重大意义

  建设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全局出发,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省委、省政府推动皖江地区加快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示范区规划》首次将马鞍山资源型城市转型、钢铁及汽车制造等重点产业和综合交通枢纽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上升为国家层面,并在经济社会发展相关领域赋予先行先试权,为马鞍山发展带来了千载难逢的重大机遇。贯彻实施好《示范区规划》,对于我市加快承接产业转移,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现代化大城市,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全市上下要结合贯彻落实市委七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充分认识示范区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战略决策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要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历史机遇,进一步振奋精神,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举全市之力建设示范区,努力在承接转移中创新发展、在先行先试中率先突破,确保示范区建设走在全省前列,实现马鞍山更高更大更快发展。

  二、加快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抓住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重大机遇,紧紧围绕“坚持科学发展,走在全省前列,努力把马鞍山建设成为现代化大城市”的战略目标,着力深化泛长三角地区发展分工,着力打造产业承接平台,着力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着力推进自主创新,着力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把马鞍山建设成为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的高端承接区、安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集聚区、中部地区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的先行示范区、全国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改革试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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