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开展环境景观综合整治。整治镇容镇貌,严格规划管理,重点对主要街道、内河环境景观整治改造,对影响景观沿街建筑进行立面改造、“平改坡”改造,完善路面及人行道铺装。严格执行“绿线、蓝线、黄线、紫线”管理制度,对规划区内的所有建设项目全程监管。规划区内一律停止办理零星个人建房审批。各试点镇年内至少要完成一条以上主要街道的景观综合整治改造。大力开展试点镇绿化,主次干道绿化要整齐、有层次,拆围透绿、建绿,大幅度提高绿化指标。加快试点镇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年内都要启动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和传统风貌街区的保护,切实保护好古村落、优秀历史建筑、特色民居和红色遗址等历史文化遗产。
四、保障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持续优化发展环境,创新体制机制,为打好小城镇发展改革战役提供有力保障。
(一)强化组织实施。建立省小城镇改革发展领导小组,由省领导牵头,省、市两级政府分管领导和发改、建设、规划、财政、国土、教育、卫生等相关单位组成,办公室设在发改委,对试点镇建设重要事项专题研究、统筹解决。试点镇所在地各级政府要像抓重点项目一样抓小城镇建设项目,加强协调推动力度和目标考核力度,工作安排要细化到每月、每旬,建立小城镇发展改革战役进展情况旬报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和分类管理,逐月考核工作进展、形象进度。
(二)加快项目审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试点镇发展项目提供绿色审批通道,鼓励下放部分县级审批权限,必须由省里审批的发展项目允许试点镇所在县(市、区)直接上报省直有关部门;省直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优化服务,简化审批、特事特办,促进建设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见效,共同推动启动项目的进度。
(三)加强投资保障。要用好融资平台,按照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足额注入资本金、注入资产,规范操作;创新体制机制,实行“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在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尽快推出一批项目,采用BT、BOT、TOT等运作模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建设和经营;创新筹资方式,盘活资产,通过土地收储、改造提升、综合开发,提高土地价值,实现土地利用效益的最大化。金融机构要积极采取银团贷款、委托贷款、授信贷款等多种方式,支持试点镇建设。各级政府要把试点镇新增地方级收入实行全留,试点镇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基础设施配套费、污水垃圾处理费等税费返还政策落实到位。省直部门要加大投入力度,在专项资金、贴息贷款、转移支付上,优先扶持试点镇,努力走出一条“增减挂钩、政策推动,合理补偿、妥善安置,市场运作、综合开发”的新路子。
(四)落实分工责任。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目标考核方案,明确试点镇、所在市(县、区)责任主体、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把目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各责任主体的依据,并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每月、每旬进行通报,对在年内无明显进展的试点镇取消其试点资格。各试点镇要结合《实施意见》确定的小城镇建设总体目标,认真制订150天会战的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筛选项目,明确时间节点、具体举措和责任单位、责任人,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领导问责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严格试点镇建设工程管理,确保质量安全。省直有关部门和试点镇所在的市县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支持和指导,因地制宜地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和专项政策,为试点工作营造良好环境,对因责任松懈、工作不力甚至“吃、拿、卡、要”导致试点工作进度受阻、进展缓慢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主体责任。
(五)创新体制机制。不断创新、建立健全适应试点镇发展需要的管理体制,逐步下放试点镇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建设管理等方面的县级管理权限,探索试点小城镇综合执法,争取做到“一支队伍管全部”;鼓励部分试点镇打破行政区划,整合行政资源,提高行政效率,转变政府职能;继续推进户籍制度、农村教育、医疗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的改革,进一步激活试点镇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五、健全完善旬报和考核考评制度。进一步将试点工作具体化,按照“发展看增幅、建设看标志、政策看运用、管理看效益”原则,建立试点镇目标考核考评体系,对试点工作情况年底进行考核奖惩,实施“目标管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调任的重要依据。对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创造突出经验的给予奖励,对于无明显进展的试点镇将对党政主要领导进行通报批评,奖优罚劣,着力形成比学赶超的奋战氛围和不甘人后的攻坚态势。建立小城镇改革发展情况旬报制度。
(一)强化小城镇改革发展情况旬报工作。各设区市政府要围绕建立旬报制度做好全面部署,督促各试点镇所在地各级政府全面建立小城镇改革发展旬报制度,指定领导全面负责旬报工作、指定熟悉情况的工作人员作为信息员,构建横向纵向协调顺畅的信息网络体系。信息报送的工作情况和项目实施作为年底考核考评的依据。
1、建立省、市、县、镇四级信息旬报网络。各试点镇旬报信息经过规范程序审批后同时报送所在地市、县政府。市、县政府收到旬报信息后应立即组织审查,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有其他不同意见的情况要及时沟通反馈,采取紧急措施予以纠正。各试点镇报送资料要做到及时、准确、规范。
2、坚持按旬报送小城镇改革发展工作及项目情况,信息报送省发改委规划处,抄送省住建厅和国土资源厅。8月11日起启动第一次报送,之后每旬动态信息要求在次旬第一天下午6:00之前报送完成。
3、各级明确的信息员要相对固定,因工作需要调整的,要及时报送新的信息员名单。
(二)规范报送重点内容。报送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重点内容:
1、规划编制工作进展。包括试点镇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近期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本旬主要工作进展、下旬工作计划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2、项目进展。主要指启动区、启动项目的总体情况,包括项目策划、资金筹措、政策运用的情况。另请试点镇明确年底对“账单”的项目(含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市政公用事业和房建建设项目),包括1-8月份启动的项目、往年启动目前在建项目以及后5个月新增项目的项目名称、总投资、2010年计划投资、目前已完成投资、本旬完成投资、本旬主要建设内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