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本政策所规定的税收奖励支出,按现行市与区(开发区)财政体制实行分级负担。除高校、职校及培训机构补助由市财政承担外,其余奖励和扶持资金均由市、区(开发区)两级财政各承担总额度的50%。
(四)按照整合资源、集聚发展的原则,市相关部门要尽快制订软件、动漫及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规划和空间布局及建设规划。
(五)构建解决问题绿色通道,对全市软件、动漫及服务外包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实行产业主管部门收集拟办、市政府分管领导批办、部门单位办理、市政务督查和目标管理办公室跟踪督查、企业反馈结果的“一条龙”办理流程。
(六)建立科学的统计体系,对软件、动漫及服务外包业发展相关指标由市统计局会同产业主管部门按季度进行统计。
(七)将软件、动漫及服务外包作为全市重点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区(开发区)和相关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强化责任落实,加大考核奖惩力度,形成工作合力。
六、其他
(一)本政策适用于在我市(不含当涂县)工商注册、税务登记、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市有关部门认定的软件、动漫及服务外包企业和人才培训机构。当涂县可参照本政策,结合实际制定相关政策。
(二)对引进国际知名或国内软件、动漫及服务外包行业前10强的企业总部、区域呼叫中心、研发中心、客服中心、分销中心等项目,在资金、税收、用地等政策扶持上,既可以参照执行,也可以实行“一事一议”。
(三)本政策由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本市已出台的有关规定与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为准。
(四)本政策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附件:
市促进软件动漫及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周春雨 市政府
副组长: 金庆丰 市政府
骆 磊 市政府
龙李海 市政府
王晓焱 市政府
成 员: 史达蓉 市委组织部
王 平 市委宣传部
朱训龙 市编办
侯沪东 市政府办
高晓平 市发展改革委
刘 荃 市经信委
万亚平 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