㈡渔船安全应急指挥系统和渔港、养殖区视频监控系统运行情况。重点检查省、沿海各设区市、罗源、连江、长乐、福清、平潭、龙海、漳浦、云霄、东山、诏安、晋江、石狮、泉港区、惠安、秀屿、蕉城、福鼎、福安、霞浦等19重点县(市、区)渔船安全应急指挥系统管理平台运行及优化升级改造情况;检查渔港、养殖区、海域动态61个(省市建设、及共享点)视频监控点的运行情况。8月1日,我省北纬26度30分以南的海域结束伏季休渔,做好渔港、海上作业渔船防台风工作迫在眉睫。为此,沿海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运用渔船安全应急指挥系统,有机结合渔船信息化建设和渔船AIS终端安装工作,加强海上作业渔船定位安全通讯装备使用的检查,提高海上作业渔船应急通讯终端开机率,确保台风来临之前能发挥平台作用,有效调度和监控海上作业渔船,组织渔船进港避风。省厅应急指挥中心从即日起每周通报各管理平台运行运用情况。
㈢渔船、渔港、渔排及养殖设施安全设备配备情况。重点排查渔船通讯、救生、信号等安全设备配备安全隐患;排查渔港岸台通信联络、信息服务和突发事件应急指挥调度运行机制畅通隐患;排查渔港系泊渔船安全、航道畅通、航标导航助航安全隐患;排查水上养殖渔排、养殖场所安全隐患。对查出的隐患要采取现场纠正,立即整改,跟踪结果等措施,确保隐患消除。
㈣临海、临岸、临港工业区防御台风工作情况。配合当地政府加强对临海、临岸、临港在建工程项目的防台风工作检查,督促有关工程建设、施工单位进一步制定和完善防台风预案,严格落实责任和防范措施,确保人员、工程和项目度汛安全。
㈤开展渔业保险工作情况。渔业保险是加强渔业生产安全、防御自然灾害、减少政府减灾防灾压力的重要环节,各地要按照部署,采取各种切实有力的措施,促进渔业保险工作的开展。对参保对象要应保尽保,不得出现渔工、渔船脱保,在出险时要积极协调人保财险公司及时做好理赔工作,以保证渔区安定稳定。
三、检查时间、方式
各设区市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厅属有关单位,即日起要组织、部署本单位、本辖区海洋与渔业系统开展防台风工作大检查。省厅近期将组织督查组赴各地,采取听汇报、现场抽查、调阅相关预案资料、抽查渔船安全应急指挥系统运行情况等方式开展督查。
四、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