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集中整治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各市、县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网吧管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集中整治行动落到实处,使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尽快走上健康有序发展的轨道,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7月15日前,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根据本《方案》制订行动方案,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措施,认真进行部署,并立即组织开展整治行动。
(二)健全机制,加强领导
省网吧等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整治工作协调领导组由张平副省长担任组长,由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郭慧民和省文化厅厅长张明亮担任副组长,成员由省公安厅、省文化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工商局、省通信管理局、省政府法制办、省精神文明办、团省委各分管领导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文化厅,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各地在7月中旬前,也要建立由文化、公安、工商、教育、通信等多部门参加的网吧整治工作协调机制,成立网吧整治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全面推进网吧管理工作。各级网吧整治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在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要做到思想不松、机构不撤,继续保持原有的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坚持不懈地搞好网吧管理工作,要定期召开会议,使协作会议常态化,工作简报规范化,形成各负其责,互通信息,协作配合的局面。
(三)明确责任,加强督查
专项整治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采取部门领导分片包干的方式,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各级领导、落实到各个岗位、落实到每个环节,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并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督促检查中发现未按要求开展整治、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要严格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加快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各市县建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实施意见》 (晋办发〔2009〕24号)和中编办《关于整合组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编制管理的实施意见》(中央编办发〔2010〕47号),在市、县整合组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组建过程中,要认真解决执法队伍小编制、小保障和大市场、大任务之间不协调,经费保障不到位等问题;同时,要最大限度地发挥综合执法改革的效能,严格落实文化执法队伍责任制,认真解决执法不严、执法程序不严谨、执法档案不规范、日常监管不及时、技术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各级财政要重视对执法机构的经费投入,保障执法和办案所需的装备和经费。各级综合执法机构要认真负责,扎实工作,不断提高对文化市场的监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