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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文化厅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开展全省网吧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坚决抵制低俗和暴力内容在网吧传播

  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落实《文化部关于加强和改进网络音乐内容审查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09〕31号)和《文化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网络游戏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09〕46号),坚决抵制低俗和暴力内容在网吧传播,同时严格要求网吧经营者使用计算机正版软件。各级公安部门要继续依法打击利用网吧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删除、封堵有害信息和不良网站,对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打击,确保信息安全。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全面对网吧服务器内存储的网络文化产品进行检查,并充分利用技术监管平台,建立非法网络文化产品“黑名单”,有效屏蔽有害信息、非法游戏和不良网站,严厉查处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的行为,对经营非法网络文化产品的网吧,责令其删除违规内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惩处。

  (六)鼓励和支持设立“绿色”上网场所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鼓励、支持教育、文化等部门利用学校计算机室和图书馆电子阅览室建立“绿色”上网场所,为青少年提供文明、健康、向上的网络平台,确保网络时代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三、集中整治实施步骤

  集中整治行动从2010年7月1日开始至9月15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部署阶段(2010年7月1日至7月10日)

  7月上旬,省网吧等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整治工作协调领导组组织召开全省网吧集中整治行动电视电话动员大会,对工作进行部署;各市、县成立集中整治工作机构,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展开工作。

  (二)集中治理阶段(2010年7月11日至8月31日)

  用一个半月的时间,各级文化、公安、工商、通信等部门要对照本《方案》对所属地区的网吧进行彻底、全面的清查整顿,逐个排查,逐个整治,按照有关规定该停业整顿的停业整顿,该吊销营业执照的吊销营业执照,凡停业整顿的都要经验收合格后方可重新开业,谁验收谁负责,不符合要求开业的,要追究验收人员的责任。集中整治工作结束后,各市要写出总结报告,并报省网吧等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整治工作协调领导组。

  (三)检查验收(2010年9月1日至9月15日)

  9月上中旬,省人民政府组织文化、公安、教育、工商、通信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就网吧整治情况对各市进行督查检查,在检查中对整治工作做的好的市、县通报表彰,对整治工作不力的市、县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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