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渔业岸段。指适合渔业生产和重要渔业品种保护的岸段,包括适合渔港和渔业设施基地建设,养殖、增殖、捕捞生产,以及重要渔业品种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等的岸段。
5、盐业岸段。指适合盐业生产的岸段,包括适合盐田、养水池、盐业码头、盐业取排水口等开发的岸段。
6、旅游岸段。指适合旅游娱乐的岸段,包括适合风景旅游区、浴场、游乐场、水上运动场及辅助设施等开发的岸段。
7、保护岸段。指需要保护的岸段,包括已划定保护区或未划定保护区但具有重要自然、人文和生态保护价值的岸段。
8、其它岸段。指具有其它利用价值或暂时不能确定基本功能的岸段。
四、主要任务
通过搜集908专项海洋开发利用现状调查、海岛与海岸调查、海湾数模、福建近岸海域海洋环境保护规划等资料的基础上,辅以必要的现场补充调查,摸清福建省沿海海岸岸段的自然属性和开发利用现状,在分析评价福建海岸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和开发需求的基础上,科学划分不同基本功能岸段,明确不同基本岸段保护目标和管理要求。
㈠资料收集和分析评价
通过系统收集、整理近年来国家和地方有关专项调查获得的有关福建省海岸基础资料及各类工程项目的调查资料,结合卫星遥感资料,摸清福建沿海各市县海岸的类型及各岸段的位置、长度、水深、地形地貌、生态、水动力条件等自然和环境状况,对于变化较大或缺乏资料的岸段,进行适当的现场补充调查。在此基础上,根据各岸段的自然要素和社会要素,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
㈡合理确定基本功能岸段的范围
基本功能岸段的长度主要依据自然地理单元和自然形态确定,可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基本功能岸段的宽度为:自海岸线(经省政府批准的修测岸线)起,至满足岸段的基本功能需要的距离止,向海应有一定的宽度。对基本功能岸段规划范围内的已开发利用现状,要在规划中如实体现。
㈢科学确定岸段的基本功能
岸段基本功能是指岸段自然具有的最佳的开发利用功能。确定岸段基本功能的主要依据是岸段的自然属性和海洋功能区划。基本功能岸段分为建设岸段、围垦岸段、港口岸段、渔业岸段、盐业岸段、旅游岸段、保护岸段和其它岸段等八类基本功能岸段(各类基本岸段所包含的海域用途种类,要在技术规程中明确界定)。其中对保护岸段实行分级保护,分为严格保护、重点保护和适度保护三级,并制定各级保护岸段的保护目标和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