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搞好一线工作自查。各级行政机关每季度对实施一线工作情况进行1次自查,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年终形成年度自查报告于12月10日前报送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要坚持一线工作督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督查、监察部门对本级行政机关推行“一线工作法”情况每半年不少于1次明查暗访,每年12月选取50%的行政机关进行一线工作情况年度抽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于年度抽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综合一线工作情况抽查报告及各单位自查报告,形成同级行政机关推行“一线工作法”情况报告,报同级政府实施四项制度联席会议审定后进行通报。
要严肃工作过错追究。各级监察部门要加大督查问责力度,对推进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单位,要依照行政问责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线工作法”是推进政府效能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各责任单位要把推行“一线工作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担当第一责任人,身体力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推行“一线工作法”落到实处。
(二)健全工作制度。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把推行“一线工作法”与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结合起来,落实工作责任,细化推行“一线工作法”具体措施,形成在一线了解情况、解决问题、落实工作的制度和流程,确保推行“一线工作法”取得实效。
(三)完善一线记录。各责任单位要建立一线登记,详细记录一线工作事项名称、标准、时限、要求、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实施现场、实施时间、实施情况、实施效果,形成一线工作记实。
(四)推广创新成果。各责任单位要注意及时掌握“一线工作法”有关情况,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一线工作法”的创新经验和做法,扩大工作成果,使“一线工作法”成为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的有效载体。
附件:一线工作记录表
单位:
工作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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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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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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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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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类
型
| □一线工作联系
| 工 作
性 质
| □重大项目 □重要工作 □惠民实事项目 □职能工作 □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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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方 式
| □领衔主办 □挂牌督办 □现场指挥
□现场协调 □研究工作 □定点帮扶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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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工作联动
| 办 理
形 式
| □窗口联动 □联审联办 □网上联审
□来访联接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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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理
结 果
| □限时办结 □超时办结 □未能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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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情民意沟通
| 工 作
性 质
| □重大决策 □重大事项 □敏感事项
□实事项目 □群众诉求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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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 通
方 式
| □调研 □网络交流 □领导接待日 □信访处理 □领导热线 □听证座谈 □公示通报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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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一线工作事项
| (对工作性质与工作方式作简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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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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