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安排 | 工作任务 | 责任处室(单位) |
完善标准体系,大力加强节能减排标准化工作 | 加快标准制定,构建完善的节能减排标准体系 | 做好已立项的35个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制修订工作。(2010年12月底前完成) | 标准化处、标准化所 |
选择用能大户开展节能标准化工作试点,引导和鼓励企业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的标准体系。(2010年12月底前完成) | 标准化处、标准化所 |
优化服务水平,积极推动节能减排标准化工作的实施 | 指导福建省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相关节能领域的分技术委员会和工作组。 | 标准化处、标准化所 |
建设节能减排标准数据库平台,对社会开放,服务广大企业,无偿为用户提供强制性节能减排标准的文本及查询服务。 | 标准化处、标准化所 |
加大对标力度,强化重点耗能单位节能管理。 | 加强企业对标培训,在重点企业自行对标的基础上,分行业按照国家、行业、地方节能减排标准开展对标,先行在水泥、合成氨、冶炼、陶瓷开展全行业对标。(2010年12月底前完成) | 标准化处、标准化所 |
加强认证工作,推进节能减排管理体系建设 | 支持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加强节能技术机构建设 | 积极推动节能产品认证工作。加强省特种设备节能中心的建设,今年内力争国家半导体发光器件(LED)产品质检中心通过国家认监委的资质认定和国家质检总局的验收并投入运行,积极支持申报国家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产品质检中心。(2010年12月底前完成) | 科技与认证处.特检院 |
积极推行能源管理体系试点工作,提高能源管理的实效性。 | 积极协助认证机构开展GB/T 23331-2009《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的宣贯培训,在钢铁、有色金属、煤炭、电力、化工、建材、造纸、轻工、纺织、机械制造10类重点耗能行业中选择部分企业开展节能管理体系认证试点工作。(2010年12月底前完成) | 科技与认证处.中方委福建审核中心 |
深化能源计量,提高有效服务节能减排的能力 | 夯实企业计量基础工作 | 督促企业认真实施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管理通则》,完善企业二、三级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定期对所配备的能源计量器具进行检定/校准。 | 计量处、各设区市质监局、计量所(院) |
结合《钢铁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GB/T21368-2008)国家标准,帮助辖区内钢铁企业做好能源计量工作。 | 计量处、各设区市质监局 |
指导企业登录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福建)网站上的“企业能源计量档案系统”与“能源计量分析管理系统”,定期更新数据,实行动态管理。 | 计量处、各设区市质监局 |
全面推进省级重点耗能企业数据采集工作 | 推动和指导省级200家重点耗能企业制定能源计量数据采集和联网改造技术方案。(2010年8月底前完成) | 计量处、省计量院、各设区市质监局 |
基本完成省级200家重点耗能企业能源计量数据采集和联网。(2010年12月底前完成) | 计量处、省计量院、各设区市质监局 |
深化能源计量服务工作 | 向企业推广先进的能源计量检测和节能监测技术,指导企业科学运用能源计量数据进行节能管理,帮助企业建立测量管理体系,提高能源计量工作服务的有效性。 | 计量处、省计量院、各设区市质监局 |
提升技术机构的水平 | 提升能源计量检测水平、检测能力,加快节能减排急需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 | 计量处、各设区市质监局 |
重点建设一批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能源计量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 省计量院 |
加快推进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建设 | 加大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建设力度;加强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监测、能源计量技术、能效测试等研究。 | 省计量院、计量处 |
做好国控重点排污企业自动监测设备强制检定工作 | 按期完成我省所有国控重点排污企业自动监测设备强制检定工作,确保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的准确。(2010年12月底前完成) | 省计量院 |
强化生产许可,加强节能减排产品质量监管 | 严格生产许可审查 | 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要求,发挥生产许可把关作用。 | 监督处 |
加强获证企业的证后监管 | 加强对钢铁、水泥、电石三类重点生产企业的全面检查,确保企业生产条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010年12月底前完成) | 监督处、各设区市质监局 |
开展节能产品的监督抽查 | 加大对我省节能产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突出对节能检验项目,增加抽查企业数量与产品数量,扩大抽查覆盖面;严格对抽查不合格企业的后处理工作,采取不合格承诺、查找原因、落实整改、跟踪抽查、复查检验、“黑名单”挂网公告等措施。(2010年12月底前完成) | 监督处、各设区市质监局 |
加强节能监管,深入推进特种设备节能工作 | 积极推进“四个一”节能工程 | 在全省范围内完成不少于20台燃煤工业锅炉能效测试工作,至少建立4个标杆锅炉房。同时建设20项锅炉节能示范工程,推动100台工业锅炉的节能改造。(2010年12月底前完成) | 特安处、省特检院 |
加强特种设备能效检测工作 | 从源头上把好工业锅炉制造、安装环节的节能关口,阻止淘汰或落后产能的工业锅炉进入市场,对现有的不符合国家能效标准要求的工业锅炉进行规范,引导企业进行整改。 | 特安处、各设区市质监局 |
积极推广节能新技术 | 积极推动工业锅炉(窑炉)、余热利用、区域热电联产、能量系统优化等节能工程的推广应用;做好生物质燃烧技术推广;完善工业锅炉水质库的建设和除垢防垢技术的研究。 | 省特检院 |
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开展节能减排综合执法检查 | 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开展节能减排综合执法检查 | 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的监督检查,对企业执行国家(行业)能耗标准或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标准、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进行检查;加大对淘汰落后产品生产企业的查处力度,依法吊销其生产许可;坚决打击生产“地条钢”违法行为,打击“土锅炉”等非法制造和使用行为;组织开展能效标识产品、节能建材产品、家电下乡产品、过度包装商品等专项执法检查。(2010年10月底前完成) | 执法处、监督处、计量处、特安处、标准化处、各设区市质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