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违法行为名称】胁迫、诱骗、利用他人乞讨
【处罚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41条第1款
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基准】
(一)一般违法行为情形:
处罚基准:处十日以上十二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情形:
(1)多次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的;
(2)胁迫、诱骗或者利用多人进行乞讨的;
(3)乞讨所得数额较大的。
(4)胁迫、诱骗或者利用儿童进行乞讨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
处罚基准:处十二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十、【违法行为名称】以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
【处罚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41条第2款
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基准】
(一)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情形:
1、未成年人进行乞讨的;
2、初次进行乞讨的;
3、其他情节较轻的。
处罚基准:处警告。
(二)一般违法行为情节:
1、多次进行乞讨的;
2、乞讨时污损他人物品或衣物的;
3、有殴打、辱骂被乞讨人情节的;
4、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处罚基准:处五日以下拘留。
二十一、【违法行为名称】威胁人身安全
【处罚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42条第1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基准】
(一)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情形:
1、未成年人或在校学生威胁他人人身安全未造成后果和影响的;
2、其他情节较轻的。
处罚基准: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二)一般违法行为情形:
1、语言恐吓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如打恐吓电话,当面进行言语恐吓,由他人传信进行恐吓的;
2、投寄或投掷恐吓信、恐吓图片、照片、音像制品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3、携带管制刀具、化学危险物品等足以恐吓他人的实物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4、投寄或投掷恐吓物,如子弹、匕首、血液、动物尸体、化学危险物品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5、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方式恐吓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处罚基准: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情形:
1、多次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式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2、曾因威胁人身安全,受过公安机关处罚的;
3、采用多种方式和手段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4、多次以公开他人隐私进行威胁;
5、因威胁人身安全,造成危害后果的;
6、威胁未成年人、妇女人身安全的;
7、其他情节严重的。
处罚基准: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十二、【违法行为名称】侮辱
【处罚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42条第2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基准】
(一)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情形:
1、未成年人或在校学生侮辱他人未造成后果和影响的;
2、其他情节较轻的。
处罚基准: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二)一般违法行为情形:
1、以语言口头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如以言语对被侵害人进行嘲笑、辱骂、戏弄、挖苦等;
2、以文字和图画,如采取张贴大字报、小字报、传单的形式损害他人格、名誉;以漫画的形式讽刺、挖苦他人的;
3、当众以猥亵的言语侮辱妇女的;
4、当众污秽他人身体、衣物的;
5、当众涂划、玷污、践踏、损毁他人肖像的;
处罚基准: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情形:
1、多次利用大字报、小字报、漫画、网络、手机短信等形式公然侮辱他人的;
2、曾因公然侮辱他人,受过公安机关处罚的;
3、以泼洒粪便、强迫他人钻跨以及其他令普通人难以忍受的方式,公然侮辱他人的;
4、多次涂划、玷污、践踏、损毁他人肖像的;
5、因公然侮辱他人,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或者其他危害后果的;
6、以暴力对他人身体进行殴打、伤害,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
7、强行扒开妇女衣裤当众羞辱的;
8、强迫他人当众做有损人格的动作的;
9、侮辱妇女、未成年人的;
10、其他情节严重的。
处罚基准: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十三、【违法行为名称】诽谤
【处罚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42条第2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基准】
(一)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情形:
1、未成年人或在校学生诽谤他人未造成后果和影响的;
2、其他情节较轻的。
处罚基准: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二)一般违法行为情形:
1、捏造并言语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
2、捏造并以文字、图形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
3、借助网络、手机等现代传播信息手段,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名誉的;
4、利用小说作品捏造、传播虚假事实诽谤他人的;
处罚基准: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情形:
1、多次诽谤他人的;
2、诽谤多人的;
3、曾因诽谤他人受到公安机关处罚的;
4、捏造事实令人发指,令普通人难以忍受的;
5、因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或其他危害后果的;
6、诽谤妇女、未成年人的;
7、其他情节严重的。
处罚基准: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