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举办《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学习研讨班的通知
(闽建法函[2010]49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规划局、房管局、园林局、公用局,福州市执法局,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
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政府第107号令,以下简称“《办法》”)经2010年5月21日省人民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办法》提出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对规范行政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为做好《办法》的宣传贯彻与实施,根据省政府法制办要求,经研究定于7月下旬在福州市举办《
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学习研讨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讨内容
(一)《
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主要内容及具体要求;
(二)新颁布实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三)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涉及侵权责任有关实务。
学习研讨期间,将邀请省政府法制办有关负责人及法律专家授课。
二、研讨对象
各市、县、区建设局、规划局、房管局、园林局、公用局领导及法制机构负责人。
三、研讨时间
2010年7月28日报到,29-30日学习研讨。
四、研讨地点
福州市梅峰宾馆,地址:福州西环北路62号,联系电话:0591-87887850。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学习研讨委托福建省建设行业法制协会具体组织实施。学习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