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南府办〔2010〕1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南宁市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五日
关于南宁市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四日)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区纠风工作会议和市十届纪委七次全会及市十二届人民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现提出南宁市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2010年的纠风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深入开展“四个主题年”活动、打好“五场攻坚战”的工作大局,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整体推进、重点突出的方针,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突出抓好“五安工程”、“三推进”、“两纠正”、“一深化”工作任务,确保“五安工程”取得新成效,专项治理取得新进展,政风行风建设跃上新台阶,为推动我市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单位
(一)深入实施保障民生“五安工程”,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深入实施“安农工程”。继续加强对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管,促进中央、自治区、南宁市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组织开展强农惠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摸清资金底数,查明资金流向,强化资金“末端”监管,坚决纠正和查处挪用、套取、贪污和截留、滞发、抵扣等行为,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权益,严格落实被征地农民补偿措施,完善相关社会保障机制,坚决纠正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征收、征用拆迁以及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对“家电下乡”、“农机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等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完善、规范补贴发放程序,确保农民得到实惠;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和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行为;加强涉农收费监管,查处各种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集资摊派行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