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标准做好“治超”工作。
协同单位:市公安局、煤炭局、质监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工商局、纠风办、交警支队、监察局、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煤运公司、晋中公路分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2.完成600公里具备条件建制村新建水泥(油)路任务(十件实事之一)。
协同单位:市财政局、国土局、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3.抓好130公里二级公路改造和新增公路里程215公里建设,同时抓好汾邢、平大2条高速公路建设。
协同单位:市财政局、国土局、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七)市交通运输局和晋中公路分局共同牵头的工作
抓好龙城高速公路建设。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国土局、林业局、环保局、水利局、市公投公司、长途线务局、晋中供电分公司、中国移动晋中分公司、中国联通晋中分公司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区、市)人民政府。
六、黄耀春副市长负责的工作
协助市长分管农业和农村、水利、林业、民政、双拥、扶贫等方面的工作。
(一)市农业委员会牵头的工作
1.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8%。
协同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大力引进和推广新技术、新品种。
协同单位:市财政局、科技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加快推进农业信息化,规范300个“农村信息服务超市”。
协同单位:市财政局、科技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加快“晋中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抓好20个核心项目。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林业局、水利局、科技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5.推进二轮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和省级优势农产品基地县建设。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林业局、水利局、科技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6.新发展设施蔬菜4万亩,力争提供农民人均纯收入600元以上。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7.突出抓好15个亿元龙头企业、10个转型加工企业和25个潜力型加工企业,新上农产品加工技改扩建项目20个。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中小企业局、科技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8.新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1000个,农民入社率达到15%。
协同单位:市财政局、农村信用社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9.实施百万农民大培训“六个一”工程。
协同单位:市财政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0.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做好“三品”认证工作。
协同单位:市工商局、卫生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1.促进现有500个“十有十个一”达标村升级上档。
协同单位:市财政局、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卫生局、交通运输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12.扎实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科技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13.统筹开展支农资金管理、农村金融体制等改革。
协同单位:市财政局、金融办、银监分局、人行晋中市中心支行、省联社晋中办事处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14.继续深化农村土地经营制度改革,健全土地流转机制,推广祁县西六支专业合作社经验,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国土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市水利局牵头的工作
1.加快松塔水电站、石膏山水库、恋思水库和泽城西安水电站二期项目建设进度。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林业局、文物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寿阳、灵石、和顺、左权县人民政府。
2.做好南同蒲沿线引水工程前期工作。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林业局、文物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相关县(区)人民政府。
3.规划和实施100处重点水利工程,新建改善节水耕地面积10万亩,改造中低产田4万亩。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林业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加快城乡水务一体化改革和水工程供水价格改革。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物价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