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市农业局关于加快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洪府厅发〔2010〕1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农业局制定的《关于加快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实施意见》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O年七月八日
关于加快推进基层农业技术
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加快推进我市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根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06]30号)和《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07]1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经济发展的目标,以满足农民的科技需求为出发点,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农业技术推广活力,提升技术服务水平,建立精干高效的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为发展现代农业、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科技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精干高效、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公益性与经营性分离的原则,按照“整合资源、综合建站,统一协调、分块运作,‘三权归县’、财政保障,双重管理、以县为主”的基本思路,与县乡农村综合改革相衔接,优化队伍结构,整合资源,放活经营性服务,有效履行政府公益性职能,鼓励探索和实践,确定编制、岗位和人员,正确处理好改革和稳定的关系,确保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三)主要目标。着眼于新阶段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通过明确职能、理顺体制、优化布局、精简人员、充实一线、创新机制等一系列改革,实现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综合服务站的“四有五化”,即:有专业队伍、有办公场所、有经费保障、有示范基地;站房建设标准化、内部管理规范化、工作手段现代化、示范推广科学化、服务群众优质化。逐步构建起以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主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农业科研、教育等单位和涉农企业广泛参与,分工协作、服务到位、充满活力的多元化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为农业农村经济全面发展提供有效服务和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