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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三级安全培训机构复审评估检查工作的通知


  附件2:
  现场复审评估检查备查材料清单

  1.复审机构自查报告;
  2.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机构章程(复印件、原件备查);
  3.注册资金或开办费证明材料;
  4.办公场地、教学生活设施产权证明或租赁契约原件(租赁的,租赁期限需在3年以上);
  5.管理制度汇编;
  6.安全培训机构专职管理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登记表,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人事任免文件、劳动关系证明、保险缴费单据等原件;
  7.安全培训机构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登记表,专职教师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教师岗位证书、人事档案、劳动关系证明、保险缴费单据等原件,兼职教师聘任协议原件;
  8.安全培训机构安全培训办班情况汇总表,培训教学档案及培训班组织实施有关资料,如培训计划、学员培训考勤、多媒体课件、班主任听课记录、图书资料室和计算机室使用记录、学员座谈会记录、学员培训档案(一期一档、一人一档)、制度执行记录等;
  9. 相关部门核定的安全培训收费标准;
  10.复审机构或现场复审人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安全培训机构基本情况登记表

  评审类别:□评估认定 □复审考核 □变更培训范围       级别:□三级

单位名称

 

注册资金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主管单位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   □政府其它部门    □企业

□大中专院校      □有关科研机构    □其它

培训范围

□区属企业  ( □ 主要负责人  □安全管理人员 )    

□特种作业  ( □电工   □焊工    □架子工   □制冷工)

法  定

代 表 人

 

联系电话

办公室:      手机:

单位组建

时  间

 

员工人数

  人,其中:教师  人(专职  人,

兼职  人),管理人员  人,其它  

同期最大

培训规模

  

占地面积

  

计算机室电脑数量

  

教学生活设施(租赁:□是□否)

教 室

研讨室

宿 舍

食 堂

图书资料室

  个,  m2

可容纳  

  个,可容纳

  

房间  个,可住  

  个,  m2

可容纳  

  个,  m2

可容纳  

师资队伍

年龄

30岁以下

31-40岁

41-50岁

50-60岁

60岁以上

 

 

 

 

 

文化

程度

硕士以上

硕士

本科

大专

中专

 

 

 

 

 

职称

正高级

副高级

中级

其它

其中注册安全工程师    名     

 

 

 

 

专业

特种作业

区属企业

 

电 工

焊 工

架子工

制冷工

主要负责人

安全管理人员

 

 

 

 

 

 

培训办班情况

年份

类别

主要负

责人

安全管

理人员

电工

焊工

架子工

制冷工

其它

合计

08年培训

实际人数

 

 

 

 

 

 

 

 

09年培训

实际人数

 

 

 

 

 

 

 

 

10年培训

实际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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