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市司法局的通报
(蚌政〔2010〕9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09年,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中心任务,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司法所进万村大服务活动成效明显,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成绩突出,法律服务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普法依法治理及机关自身建设等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在省司法厅组织的2009年度司法行政工作民主测评和评议活动中,市司法局综合评价结果为优秀,综合排名位次较上年跃升幅度较大。为激励先进,市政府决定对市司法局予以通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