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展览会成功举办,各市(区)具体任务分配如下:
地区
| 展位数/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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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市
| 80(照明、工业节能、太阳能及光伏产业等,占比尽量均衡)其中特装不少于15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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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
| 80(光伏,环保水处理等,占比尽量均衡),其中特装不少于15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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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
| 80(太阳能及光伏,照明等,占比尽量均衡),其中特装不少于150平方米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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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
| 80(照明、暖通空调、建材等,占比尽量均衡),其中特装不少于15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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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
| 80(照明、节电等,占比尽量均衡),其中特装不少于15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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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
| 600,其中特装不少于11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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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
| 80(照明、光伏、工业节能、新能源等,占比尽量均衡),其中特装不少于15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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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城区
| 60(太阳能光伏、环保水处理等,占比尽量均衡),其中特装不少于12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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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区
| 60(太阳能及光伏配套产业等,占比尽量均衡)其中特装不少于12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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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主要工作进度安排
(一) 2010年6月前 制订活动总体方案,确定活动主办单位,开展相关前期工作;
(二)2010年6~7月 全面启动招展、招商和宣传工作,赴省内、国内主要城市和“长三角”城市推介,开展前期宣传工作,7月底前各市(区)确定参展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