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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农村住房灾后重建项目进度统计报表的紧急通知
填报人: 审核人: 签发人:
注:1、本表由三明、南平、龙岩市建设局负责汇总填写并上报省厅;
2、“小住宅”是指有天有地的农民住房;
3、“建设方式”包括:统规统建、统规自建;
4、请分别于每月10日、20日、次月1日分别报送上、中、下旬报表,电邮至st503@126.com。
附表二:
年 月 旬农村住房灾后分散重建进度旬报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县(市、区)、乡镇(街道)
村名
重建户
(户)
已动工
建设户数
(户)
具体形象进度情况
第
[1]
[2]
[3] 页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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