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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复查的通知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复查的通知


各设区市国土资源(矿管)局,省地勘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

  根据国土资源部的统一部署,自6月底以来,全省开展了汛期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紧急行动。目前,各地已基本完成隐患再排查工作和以设区市为单位的核查工作。为突出重点,确保隐患排查工作质量,按照8月5日厅工作布置会议部署,决定委托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水文地质大队”)派地质灾害防治专业技术人员,对威胁100人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复查。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复查范围和内容

  根据各地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和重点核查的基础上,对各设区市经核查、上报的威胁人数100人以上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质灾害隐患全面进行现场复查。

  复查的内容包括:地质灾害隐患的类型、成因、影响因素、诱发因素,稳定性和潜在规模,以及威胁范围、威胁对象及危害程度等,提出监测、预警、避让及撤离路线等应急防灾措施,有针对性提出下一步应采取的避让搬迁或者工程治理的建议。

  二、复查组织方式

  复查工作由省厅统一组织,以省水文地质大队为主体,选派地质灾害防治技术骨干分赴各地,与各设区市核查技术人员和当地市、县级国土资源(矿管)部门管理人员联合组成复查组,各设区市国土资源(矿管)要认真做好协调配合工作,精心安排好复查路线、行程。

  三、时间安排

  复查工作从8月20日开始,到9月上旬结束。

  9月20日前,由省水文地质大队按设区市提交地质灾害隐患点复查总结、隐患汇总表及其复查资料。

  四、有关要求

  (一)水文地质大队应精心组织好这次复查工作,选派熟悉地质灾害防治的技术骨干,组成精干的复查小组,配备必要的调查装备和资料。

  (二)承担复查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要本着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实地复查每个隐患,细心观察,认真记录,现场绘制平面剖面图或示意图,拍摄全景及主要现象照片,填写地质灾害隐患复查表。威胁500人以上的大型隐患点要逐点编制复查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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