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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授予天津市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示范工程称号的通报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授予天津市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示范工程称号的通报
(津国土房热〔2010〕271号)


各区县国土资源分局、地热开发单位、各相关单位:

  近年来,我市地热资源的开发利用取得较好成效,地热开发单位积极响应国家节能减排的号召,通过推广新工艺、新技术,实现地热资源的梯级利用,提高了地热资源的利用率和回灌率,为地热供热站的建设提供了很好的示范作用。为鼓励地热开发单位,推广示范工程,经研究,决定授予河东区房地产管理局供热公司海河新天地地热供热站等10个地热供热站“天津市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示范工程”称号,予以表彰。

  希望被授予示范工程的地热开发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励,为天津市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做出新的贡献。同时希望各地热开发单位向被授予示范工程的单位学习,加强管理,遵守法纪,科学利用和保护地热资源,进一步提高我市地热资源开发利用水平。

  附件:天津市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示范工程名单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件:
  天津市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示范工程名单

  天津市河东区房地产管理局供热公司海河新天地地热供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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