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宜昌市调整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布点规划的批复
(鄂安监管危化函[2010]84号)
宜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调整宜昌市吉祥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布点规划的请示》(宜安监管〔2010〕10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鉴于宜昌火车站及“东站路”工程建设,宜昌吉祥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烟花爆竹储存库区被征用,同意将原设立于宜昌市伍家区花艳路2号的宜昌吉祥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仓储地址调整为宜昌市点军区桥边镇白马溪村2组。
2.请你局督促该公司按照《
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2009)和《湖北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鄂安监管危化[2009]221号)等文件规定,认真做好新的烟花爆竹储存区安全设施建设,及时申请《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