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监察厅、山西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山西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晋国土资办发[2010]98号)
各市国土资源局:
现将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监察厅、山西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山西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财农[2010]14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国土资源系统实际,认真开展清理纠正和检查工作,并做好规范管理和建章立制等工作。在此基础上,重点做好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被征地农民补偿费用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并认真填写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情况统计表。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一、严格按照(晋财农[2010]143号)文填表汇总上报;
二、请各市县按填报口径和财政部门核对无误后填报表1。
三、根据2007-2009年三年各级审计及各种检查中指出的问题及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纠正情况进行填报表2。
四、根据2007-2009年部分强农惠农项目违规违纪问题涉及的资金统计情况填写表3,按照问题所涉及的金额,填列在安排资金的相应年份;问题发生在哪个级次、哪个部门,就由该级次相应部门填列。此表仅列举部分强农惠农重点项目,涉及其他项目资金的违规违纪问题,也须在表格中增设相应行进行填列。表3中资金合计数要与表2中“发现违规违纪违法金额”相一致。
五、报送时间:各市于8月10日前上报省厅财务处,以便汇总上报。
六、各市局要高度重视,严格按文件要求,成立清理和检查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开展工作,省厅工作组将在9月份适时进行督导和检查。
联系人:朱寒冰 联系电话:0351-6168343
邮 箱:cwc908@126.com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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