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切实做好灾后重建对口支援工作的通知
(闽质监办〔2010〕377号)
各设区市质监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福州厦门对口支援三明南平灾后重建的意见》(闽委〔2010〕19号)文件精神,经省局党组研究确定,福州市质监局对口支援三明市质监局、厦门市质监局对口支援南平市质监局。为切实做好灾后重建对口支援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深化思想认识。开展灾后重建对口支援工作,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帮助灾区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的有力举措,也是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光荣传统、展现福建质监系统团结和谐良好形象的实际行动,还是构建大质量工作机制和大质检文化建设、进一步扩大福建质监社会影响的实际行动。支援单位要充分认识对口支援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近期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精心组织力量,加强协调督导,注重质量和层次,做到在落实对口支援工作的同时,传输交流先进的发展理念和思路。
二、要严密组织实施。福州、厦门市质监局要指定一名局领导具体负责对口支援工作,并尽快带领有关人员前往灾区了解情况,全面摸清灾区质监部门的各种需求,把对口支援工作与大质量工作机制和大质检文化建设、“质量提升”活动、干部挂职交流以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突出各自的重点和特色,抓紧拟制详尽的对口支援方案,经局党组讨论研究后,于7月15日前上报省局。福州、厦门市等质监局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支口支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确保对口支援工作按计划、按要求有序落实。全系统要认真落实省局《关于继续做好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工作的通知》,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打好灾后重建的主动仗。三明、南平等市质监部门要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积极开展生产自救,认真做好与支援地区质监部门的沟通衔接,双方共同努力,加快推进灾后重建的各项工作落实。
三、要深入宣传发动。要注意在灾后重建对口支援工作考验和考察党员干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深入宣传在灾后重建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大力弘扬他们的崇高精神,以此为动力,进一步鼓舞和凝聚全省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战胜自然灾害、夺取灾后重建全面胜利的信心和决心。要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灾后重建中创先争优,团结带领广大群众共建美好家园,展示和提升福建质监部门服务海西建设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