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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0年上半年社会事业为民办实事工作落实情况的通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0年上半年社会事业为民办实事工作落实情况的通报
(闽政办〔2010〕21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化厅、卫生厅、广电局、体育局、新闻出版局、老龄办:

  2010年,省委、省政府继续开展为民办实事工作,共实施25项为民办实事项目。其中,由教育、卫生、文化、广播影视、体育、新闻出版、老龄等社会事业部门牵头承办的子项目共计15个,具有项目数量多、涉及面广、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等特点。抓好这些项目的落实,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今年以来,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社会事业为民办实事工作,把这项工作列入年度重要工作,扎实推进本地区、本部门为民办实事项目。截止今年6月底,省有关部门除预留部分项目验收资金外,大部分项目资金已下达各地,各个项目建设正在加紧推进。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2010年上半年为民办实事工作进展情况

  (一)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截至6月底,全省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已开工项目295个,开工面积72.74万平方米,占今年规划重建面积395.84万平方米的18.38%;已竣工项目246个,竣工面积46.19万平方米,占今年规划重建面积的11.67%。

  (二)特殊教育提升工程。1.扶持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截至6月底,承担特殊学校标准化建设任务的特教学校共19所,今年计划建设项目21个,总投资12136万元;已竣工项目2个、在建项目10个、未开工项目9个,目前累计投资占全年计划总投资24.32%。2.提高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截止6月底,全省三类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已达90%以上,省教育厅在台江区、晋江市、仙游县等32个县(市、区)开展为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试点工作,共招收167名学生,逐步形成大部分康复残疾儿童、少年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一部分有生活自理能力的中、轻度智残儿童、少年在普通学校特教班就读,盲、聋哑或重度智残学生进入特教学校就读的特殊教育发展格局。3.特教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享有的“两免一补”政策延伸至特教学校中高中教育阶段三类残疾学生。今年6月上旬,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要求各地从今年起将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享受的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等特殊教育惠民政策延伸至高中阶段三类残疾学生;同时,针对残疾学生的特殊需求,将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的生活补助费提高到每生每年1500元,并要求有条件的地方进一步提高补助水平。4.高考上线残疾考生录取及依托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自主招收听障考生工作。今年福州职业技术学院面向全省开展听障生单独自主招生,计划招收40名应届高中毕业听障生。目前,报名人数42人,共有36名考生参加考试,实际录取了36名考生。同时,今年全省有31名残疾学生参加高考,省高招办将对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高考成绩达到省属高校专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予以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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