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全区二氧化硫减排目标。2010年全区 S0(2 下标)排放量计划控制在31.10万吨以内,在2009年31.42万吨的基础上削减1.02%(比2005年下降9.3%),静态削减量为0.32万吨,还要同步削减年度内因经济增长而预计新增的S02产生量 4.83万吨,合计削减量为5.15万吨。
(3)全区任务分解。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与5市人民政府签订的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年度目标责任书,结合各市污染减排实际,将减排任务分解到5市,将减排责任落实到自治区有关部门(详见下表),5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落实减排责任,确保减排任务顺利完成。
2010年自治区各有关部门污染减排责任落实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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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减排措施 │ 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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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 │全区污染减排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督促落实。 │环境保护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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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制订并落实全区年度有关产业结构调整│ │
│ 2 │ │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
│ │和污染企业淘汰关停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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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实施宁夏造纸工业发展规划,落实淘汰关闭落后造纸│ │
│ 3 │ │轻纺工业局。 │
│ │生产能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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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时提供支持全区污染减排的经济社会发展等指标,为减│ │
│ 4 │ │统计、电力部门。 │
│ │排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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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十一五”宁夏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加快城镇污水│ │
│ 5 │ │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处理厂建设,确保按期投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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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督促各地落实城镇污水处理的收费政策,5市污水处理费 │ │
│ 6 │ │物价、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 │0.7元/吨以上,县级污水处理费0.5元/吨以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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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完成脱硫任务的企业享受电价和优先上网的优惠政 │ │
│ 7 │ │物价和电力部门。 │
│ │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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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被政府确定关闭的企业及时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排污│ │
│ 8 │ │工商、环境保护部门。 │
│ │许可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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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重点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和电力企业脱硫等重点减排工程│ │
│ 9 │ │财政、银行部门。 │
│ │给予资金支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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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肃查处违法排污行为,并追究未按期完成减排任务的地│ │
│ 10│ │监察、环境保护部门。 │
│ │区、部门及企业责任人的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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