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金融服务促进本市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若干意见的通知
(沪府办发〔2010〕3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强金融服务促进本市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八月九日
关于加强金融服务促进本市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金融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加快推进本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实现“四个率先”的战略任务和建设“四个中心”的战略目标,现就加强金融服务促进本市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提出若干意见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金融服务促进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的重要意义
(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是党中央、国务院对上海提出的实现“四个率先”的战略任务之一,也是上海突破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制约、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迫切要求。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一方面,完善的金融市场体系和机构服务体系可以提高各种资源市场配置的效率,推动上海产业布局调整和优化升级,增强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拓展新领域的能力,从而为加快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提供重要支撑。另一方面,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也是上海金融业加快发展的重要契机,对拓宽金融服务业发展新的市场空间,促进金融工具和产品的创新和应用,促进金融业和金融市场的改革发展,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进程,具有重要意义。金融业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将在服务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中加快自身发展。
二、进一步明确金融服务促进本市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的主要任务
(二)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本市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的重要任务。金融系统各单位要抓住当前金融业改革创新的有利时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根据本市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的主要任务和内容,完善金融服务体制机制,加大改革和创新力度,调整优化金融业务结构,创新金融服务模式,提高金融服务的效率。
一是进一步加大对投资、消费、对外贸易结构调整优化的金融服务力度。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快促进民间投资,推动投资结构优化,提高投资效率;服务好扩大内需的战略,促进消费需求增长;在支持对外贸易稳步发展的同时,促进对外贸易增长方式的转变,为境内企业及各类市场主体“走出去”做好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