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区县政府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开展督查通知
(沪安委办〔2010〕2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按照《上海市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上海市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和《上海市区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责任规定》有关要求,定于2010年9月20日前,市安委办组织督查组对各区县政府2010年上半年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和重点工作开展督查。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督查分组
第一组
组长:市安委办常务副主任、市安全监管局局长谢黎明
参加单位:安监、消防、质监、建委、交警
督查区县:奉贤、金山
市安全监管局参加人员:办公室胡广主任、危化处马月鹏副处长
联络员:胡文婷负责联系和资料汇总(电话:54667867,13816411006)
督查重点: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
第二组
组长:市安委办副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朱伟明
参加单位:安监、消防、质监、建委、交警
督查区县:浦东、卢湾
市安全监管局参加人员:协调处张惠滨处长
联络员:由市公安局指定联络员负责联系和资料汇总,市安全监管局姚莉(电话:54667609,13916786682)协助配合
督查重点: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工作。
第三组
组长:市安委办副主任、市建设交通委副主任蒋曙杰
参加单位:安监、消防、质监、建委、交警
督查区县:徐汇、松江
市安全监管局参加人员:监管一处熊伟国处长
联络员:由市建设交通委指定联络员负责联系和资料汇总,市安全监管局王进飞(电话:54667358,13020275157)协助配合
督查重点:建筑施工事故防控工作。
第四组
组长:市安委办副主任、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吴春源
参加单位:安监、消防、质监、建委、交警
督查区县:闸北、嘉定
市安全监管局参加人员:人事处仇颖处长、职安处梅灿华副处长
联络员:陈蓉负责联系和资料汇总(电话:54667607,13817904212)
督查重点: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组
组长:市安委办副主任、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张胜军
参加单位:安监、消防、质监、建委、交警
督查区县:虹口、普陀
市安全监管局参加人员:监管二处何金华副处长(监察专员)、监管一处孙宇明副处长
联络员:葛庆丰负责联系和资料汇总(电话:54667765,13818177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