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设施设备建设。
加强设施设备建设是“双基”建设的基础内容,是做好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的有力保障。一是要加大公路、港口、航道、站场等安全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重点加快公路安保和航标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港口、站场的安全和保安设施建设,完善事故频发区域的交通标志、标线及必要的隔离设施等配套设施建设。二是加快省市级管辖水域监管救助、航道测量、航标维护等船舶建设,依托主要港口启动危险品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充分利用公路养护施工企业的装备设施资源,结合交通战备物资储备系统,全力配合国家级区域性公路应急保障基地和积极推进省级公路应急保障基地建设。三是加强安全生产和应急装备器材的配置,为专门从事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部门配置必要的交通工具、监督检测设备、事故调查取证与分析设备、个人防护设备等。加强交通运输工程施工事故生命探测、救援设备、个体防护等关键技术装备、专用抢险装备器材配置。更新抢险打捞装备和航道疏浚维护设备。健全满足重点物资和能源战略物资应急运输需要的水路应急运输保障体系,完善航运、港口、航道、海事应急联动建设机制,依托中大型航运企业建立部级、省级应急船队。构建满足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运输需要的国家应急运输保障车队,我省将以市为基本单元,依托实力较强的道路客货运企业,分别组建道路客货应急保障车队,原则上保障客车不少于100辆、货车不少于200辆。
(六)强化主体责任和责任制落实。
各交通运输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和应急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保障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员工教育培训。要筑牢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解决好安全生产与企业发展、生产和利益的关系,严禁“三违”现象发生,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级交通运输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和行政执法,推进企业安全绩效考核,强化企业有效监管,不断加大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力度,重点消除安全监管盲区,夯实安全保障基础,提高安全服务能力,全面履行安全监管主体责任。
各部门、各单位的行政一把手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把安全发展作为科学发展的主要内容,应做到亲自抓、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保证安全生产和应急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按照相关要求落实到位,并要充分调动相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保证必须的资金投入;各分管领导要带头深入一线、深入基层,把解决基层基础问题作为工作重心;管理部门人员应履职履责,研究分析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及时正确的参考意见;具体从事安全生产的人员,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应依据岗位职责,严格执行相关安全生产和应急方面的制度和操作规程。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事故调查处理,严肃事故问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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