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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双基”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双基”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皖交安监〔2010〕298号)


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认真落实2010年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双基”(基层、基础)建设,促进我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双基”建设活动方案》,厅制订了《安徽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双基”建设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二日

  安徽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双基”建设实施意见

  为切实加强我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 “双基”(基层、基础)建设,促进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双基”建设活动方案》(交安监发〔2010〕301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建设畅通高效、安全绿色现代交通运输业,实现我省交通运输业新跨越的目标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为主线,以加强基础基层建设为重点,以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抓手,构建组织健全、职责明确、装备精良、监管有力、运转高效、反应快捷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体系,为我省经济社会和全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提供有效的交通安全保障。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双基”建设活动,使我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落实,科技和装备水平进一步提高,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主要内容

  (一)加强法制和预案体系建设。

  加强法制和预案体系建设是“双基”建设的基础内容,是做好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的根本前提。一是加强法规建设。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厅直各单位要对公路、水路、城市客运和交通运输建设等领域的安全生产和应急法规进行梳理,废止不适宜的法规,制定计划,加快相关法规的制修订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法规体系。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交通运输企业要对本部门、本单位所有安全生产和监管过程中的技术规程、管理制度、安全要求、岗位职责等建设进行全面清理;要结合实际,及时废止不适用的制度,加快建立健全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科学规范的制度体系。三是加强标准规范建设。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安全生产和应急方面的相关要求,完善标准规范,细化操作规程,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特别是要强化源头管理,严格准入标准,建立健全市场退出机制。要重点加快制定与完善公路、桥梁、港口、航道、通航枢纽等风险评估、安全维护和检测技术规程以及安全应急信息系统建设、共享等方面的技术标准、规范。四是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现有预案进行全面评估,结合实际加快专项应急预案制定,构建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要确保预案实施责任主体明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与相关预案衔接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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