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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一轮降水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一轮降水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陕政办发明电〔2010〕6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据省气象台预报,7月22日至7月28日,我省又将迎来新一轮降雨。此轮降雨覆盖面广,区域覆盖除榆林以外的全省各地;降雨时间跨度长,预计持续3天以上;降水强度和强降雨区域较大,主要集中在渭河、泾河、洛河流域,同时渭河上游甘肃段也将出现强降雨。22日凌晨降雨已经开始,截至22日17:00,汉中市多数县区降雨量10-30mm,宁强、南郑降雨超过50mm,山阳县2小时降雨62mm,全省防汛抗洪形势极其严峻。为此,根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要求,现就切实做好新一轮降水应对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请各地、各部门务必抓好落实。

  一、迅速安排提前撤离转移危险区群众

  新一轮降雨已经来临,陕南和渭河、泾河、洛河流域各市防汛抢险工作进入实战状态,要立即作出部署,把人员撤离作为首要任务落实,扩大范围,加大力度,提前撤离暴雨、山洪、泥石流、滑坡、沿河村镇等危险区群众。前期陕南受灾的危险区域,人员要全部撤离,并腾出学校、广场、剧场等公共场所,安置好撤离群众。各市要对人员撤离安置情况实行日报制度,每天16:00时前向省政府总值班室和省防总报告。

  二、加强雨情、汛情监测报告

  要加强雨情、水情实时监测,实行1小时监测、预警、报告制度。省气象局要加密预报,及时向降雨区域发布预报信息,每2小时向省政府总值班室和省防总报送降雨形势预报和降雨实况分析。所有水文测站要24小时监测水情变化,及时滚动发布水情预报、预警,每1小时逐级上报水情,省防总每2小时汇总分析后,报省政府。紧急情况,要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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