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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0年市直部门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0年市直部门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通知
(遵府办发〔2010〕157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执行力建设年”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今年208亿元招商引资到位资金落实到位,在已下达各县、区(市)招商引资任务(遵府办发〔2010〕94号)的基础上,市政府决定将今年招商引资任务分解下达给市直相关部门,双向推进招商工作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无外不快、无外不活的观念,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加快发展的生命线,作为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齐心协力,共同做好招商引资工作。

  二、落实责任。由市政府各位副市长按照分工,牵头负责归口(或分块)的年度招商引资工作任务。各主管部门和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对接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结合实际,制定招商引资季度工作推进计划,并把任务落实到项目上,落实到具体人员,确保全年工作任务完成。

  三、加强调度。市政府各位副市长根据分工,将招商引资工作列入工作调度内容,实行定期不定期调度,认真及时研究解决招商引资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招商引资扎实推进。各主管部门和责任单位要随时掌握了解本行业、本单位招商引资工作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改进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公开办事程序,使各类客商引得来、留得住、发展好。

  四、严格考核。将各单位招商引资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终综合考评内容。由市招商局按季度汇总上报市政府,年终结合综合考核进行考核。市政府驻重庆、广州和深圳、上海办事(联络)处引进的项目和到位的资金,从招商项目落地所在的县、市(区)完成的任务中重复计算,由驻外办事(联络)处按季度统报市招商局汇总上报市政府,年终结合综合考核进行考核。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日

  附件:2010年市直部门招商引资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略)

2010年度工作目标(亿元)

分季度工作目标(亿元)

责任领导

主管部门和责任单位

 

 

责任人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208

45(23%)

55(27.2%)

57(28.2%)

45(23%)

6

1.38

1.632

1.692

1.38

王秉清

市规划局

新蒲新区管委会

张继勇

吴高波

100

23

27.2

28.2

23

余遵义

市工业能源委

市招商局

市园区办

有关县、区(市)政府

郭仕刚

罗仕军

周庆祥

有关县、区(市)政府分管领导

20

4.6

5.44

5.64

4.6

申 楚

市商务局

市文体局

市教育局

市旅游局

有关县、区(市)政府

杨永华

张鹏建

骆明军

黄天舜

有关县、区(市)政府分管领导

6

1.38

1.632

1.692

1.38

3

0.69

0.816

0.846

0.69

张 黔

市民政局

有关县、区(市)政府

程开志

有关县、区(市)政府分管领导

50

11.5

13.6

14.1

11.5

曾永涛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城管局

有关县、区(市)政府

王平江

陈光强

周冬生

有关县、区(市)政府分管领导

10

2.3

2.72

2.82

2.3

3

0.69

0.816

0.86

0.69

刘兴万

市卫生局

市药监局

有关县、区(市)政府

王朝擎

李晓梦

有关县、区(市)政府分管领导

10

2.3

2.72

2.82

2.3

田 刚

市农委

市林业局

市水利局

有关县、区(市)政府

罗绍怀

向守都

张 立

有关县、区(市)政府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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