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水务局关于下达2010年度水务立法项目计划的通知
(津水政〔2010〕10号)
局属有关单位、机关有关处室、市调水办各处:
为做好我局立法工作,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法制办完成好全市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任务,根据年度水务工作重点和各单位提出的立法建议项目,结合全市清理工作安排,我局拟定了2010年度水务法规、规章立法项目计划和2010年度水务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单位根据各自的立法任务,成立工作小组,明确主管领导和承办人,并严格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
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天津市水务局立法工作规定》的要求,做好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