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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水务局关于天津市三隆胜酿造有限公司取水许可的批复

天津市水务局关于天津市三隆胜酿造有限公司取水许可的批复
(津水审批〔2010〕172号)


天津市三隆胜酿造有限公司:

  你单位取水许可申请收悉,经研究,因你单位与天津美震投资有限公司同一法人且坐落在同一地点,同意将天津美震投资有限公司的1眼水井划归你单位,并为你单位办理取水许可证,年许可水量2万立方米,有效期自审批之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

  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和《天津市节约用水条例》的要求,请在办理取水许可证后,立即报送取水计划建议,经市水务局批准后方可取水,并按要求于每年年底前报送本年度取水情况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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