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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关于选派人员参加教育部“国培计划-2010年中小学体育艺术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选派人员参加教育部“国培计划-2010年中小学体育艺术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的通知
(琼教师〔2010〕59号)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厅直属中学,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海南省中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中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0年中小学体育艺术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的通知》(教师厅函〔2010〕12号),我厅将遴选体育、艺术骨干教师参加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选派条件

  (一)中学体育类25名

  1、市县级以上骨干教师;

  2、教龄5年以上,中级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近两年来未参加省级或省级以上培训的中学专职体育教师。

  (二)艺术类20名

  1、市县级以上骨干教师;

  2、教龄5年以上,中级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近两年来未参加省级或省级以上培训的中小学专职音乐骨干教师,具备初级键盘乐器弹奏能力及五线谱(或简谱)识谱能力,并具有一定的合唱指挥教育教学实践经验。

  (三)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培训时间、地点

  (一)中学体育类

  1、培训时间:2010年8月4日-8月18日;

  2、培训地点:福建师范大学。

  (二)艺术类

  1、培训时间:2010年10月13日-10月27日;

  2、培训地点:厦门大学。

  三、培训经费

  教育部提供专项经费支持,用于参训学员培训费、食宿费、资料费等。学员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工作单位支付。不得向参训学员收取培训费用。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县、学校(单位)按照条件、分配名额选送学员,并填写《国培计划-2010年中小学体育艺术骨干教师培训登记表》(附件2),于2010年7月28日前将电子版及纸质文本报送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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