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系统集中开展调查研究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政办综〔2010〕50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政府系统集中开展调查研究活动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七月八日
市政府系统集中开展调查研究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政府系统调查研究工作,夯实各单位的基础性工作,在政府系统弘扬“短、实、新”的文风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为谋划安排明年全市工作及编制“十二五”规划提供参考依据,市政府决定,下半年在全市政府系统集中开展以“转变作风、夯实基础、提高能力、辅助决策”为主题的调查研究活动。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市委十二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坚持宏观和微观相结合,长期任务与当前工作相结合,立足自身与借用外力相结合;突出及时性、针对性、现实性和可操作性;把提高素质、转变作风、了解市情、辅助决策作为集中开展调查研究活动的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活动内容
(一)各地区、各单位要围绕市委提出的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新定位、新战略和新目标开展调研,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思路和对策措施;
(二)围绕国家政策动向开展调研,为市政府决策提供前瞻性建议;
(三)围绕国家和地方发展战略,特别是我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开展调研,制定具体规划、实施意见或行动方案;
(四)围绕明年的重点工作开展调研,为进一步推进各项工作建言献策;
(五)围绕全市各领域、各战线、各单位基本情况开展调研,为市政府决策提供基本依据。
通过开展上述调研活动,力求达到情况熟、症结清、思路新、对策实,推动市委十二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和政府各项工作的进一步落实。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10年7月至11月),集中调查研究,具体调研时间由各地区、各单位根据具体工作情况自行掌握。
第二阶段(2010年12月),调研成果检查、评比和转化,年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