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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江河堤防险工弱段治理的决定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江河堤防险工弱段治理的决定
(哈政综〔2010〕40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

  哈尔滨是全国24个特别重要防洪城市之一。近年来,各级政府积极采取措施,加强防洪工程体系建设,防洪能力有了一定提高。但从全市看,防洪工程基础设施薄弱的状况远未得到根本改善,特别是江河堤防险工弱段问题十分突出,已经到了必须立即解决的程度。为了尽快消除防洪安全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切实加快我市江河堤防险工弱段治理有关事宜作出如下决定:

  一、明确工作目标,制定计划方案。从2010年起,全市将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主要江河堤防重点险工弱段治理,消除安全度汛隐患。各区、县(市)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分清轻重缓急,突出工作重点,抓紧制定险工弱段治理计划和年度实施方案,经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二、完善投入机制,落实治理资金。松花江干流、一级支流重点险工弱段治理所需资金由市和区、县(市)共同投入,其余险工弱段治理资金由各区、县(市)自筹解决。各区、县(市)要将险工弱段治理资金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及时足额落实配套资金。同时,要进一步完善投入机制,拓宽筹资渠道,加大资金投入。

  三、加强建设管理,保证质量进度。各区、县(市)要重视和加强险工弱段治理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抓好项目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保证工程按时保质完成。要突出抓好资金使用管理,对市级防汛专项补助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挤占和挪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要组织财政、审计、水务等有关部门,及时对各地区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规定的,一经发现,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实施应急处理,确保安全度汛。今年,市政府从市长预备费中拿出部分资金,重点用于四方台塌岸、苏家护岸、东风民主巨源堤段、腰堡方台堤段等险工弱段应急维修加固和市区内河清淤疏浚抢险、钢闸板安装演练等所需资金及弥补市防汛经费的不足。各区、县(市)也要动用区、县(市)长预备费,安排必要的资金,突击完成本地区险工弱段应急处理,确保江河堤防安全度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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