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五大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三车”联合整治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净化市容市貌,巩固环境综合整治成果,根据《
海口市三轮车管理暂行规定》,市政府决定在市区开展“三车”联合整治行动,全面查处“三车”非法营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10年8月1日起,禁止各类三轮车(指非法入市的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残疾人机动三轮营运车、占道经营农用车、人力三轮车、两轮板车以及私自安装马达、擅自更改行车路线的黄包车)驶入秀英大道、秀华路、龙华路、海垦路、新大洲大道、琼州大道、海府路、国兴大道等40条市区一、二类首批重点整治路段。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职能部门将严厉查处、坚决依法取缔市内“三车”非法拼装点、销售点。
三、市区“三车”车主和销售企业应积极配合“三车”整治工作,共同维护交通秩序,尽到每个市民应尽的责任。对在“三车”整治中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执行任务甚至暴力抗法的,将根据情节轻重由公安部门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