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表彰浙江省先进会计工作者的决定
(浙财会〔2010〕40号)
各市财政局:
为表彰在我省会计行业管理工作中业绩突出、贡献卓著的优秀会计管理工作者,树立当代会计管理工作者楷模,激励广大会计管理工作者依法行政、爱岗敬业、开拓进取、廉洁奉公、多创佳绩,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我厅《关于开展2010年浙江省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浙财会〔2010〕29号)精神和要求,经层层推荐选拔、面向社会公示、专家评审委员会评选、考察组实地考察,省财政厅决定授予郁杭嘉等10位同志“浙江省先进会计工作者”荣誉称号(名单详见附件)。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会计工作者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附件:浙江省先进会计工作者名单
浙江省财政厅
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
浙江省先进会计工作者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