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完成2009年2.5万户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任务,中央补助为1000万元,省级补助为45万元;做好2010年度4000户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前期准备工作,中央补助为160万元,省级补助为7.2万元。(市卫生局负责)
(五)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1.积极推进国家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工作。制定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编制全市公立医院区域布局和结构调整规划。在今年内实现遵义医院创“三甲”;将属于遵义市红花岗区管理的遵义市中医院、遵义市妇女儿童医院和红花岗区第二人民医院整体上划到市政府管理,分别按三级医院标准建设为遵义市中医院、遵义市妇幼保健院和遵义市传染病院;依托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新建遵义市精神病专科医院。同时新建汇川区人民医院和新蒲新区人民医院。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医疗服务领域。(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负责)
2.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实现形式;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监管制度。(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3.建立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加强人员培训交流和业务指导,探索建立社区首诊、双向转诊等分级诊疗制度。(市卫生局负责)
4. 贯彻执行全国统一的医院电子病历标准和规范以及100种常见疾病临床路径;进一步优化诊疗流程,推广预约诊疗,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缩短群众就医等候时间,加强临床护理工作,改善就医环境。(市卫生局负责)
5.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加强信息公开,探索多方参与的公立医院质量监管和评价制度。(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6.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推进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政策,使试点公立医院逐步实现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进行补偿。(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目标责任制。为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如期完成,市政府与各县(区、市)及市直有关部门签定责任状。
(二)加强财力保障。各级政府要将2010年医改所需政府投入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落实到位。要积极调整支出结构,转变投入机制,完善补偿办法。要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防止各种违法违规使用资金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