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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2.在全市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和省级增补的非目录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食药监局、市物价局负责)

  3.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医保报销政策,确保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负责)

  4.落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后的政府投入政策,省、市、县财政按5:2:3的比例分担。积极探索多渠道补偿,确保补偿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保障其正常运行。确保已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政府举办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同步实施绩效工资政策。(市财政局、市卫生局负责)

  5.贯彻落实好贵州省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标准,实行能进能出的人员聘用制,建立以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绩效考核机制。(市编委办、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6.对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覆盖抽验和全品种电子监管,完善地市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监测评价体系。(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卫生局负责)

  7.探索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发挥医保基金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作用。探索将非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规范合理的补偿办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负责)

  8.切实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开展巡回医疗,明显提高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量占医疗机构门诊总量的比例。(市卫生局负责)

  9.密切跟踪了解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对本地区药品流通行业的影响,积极研究解决办法。(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负责)

  (三)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加强基层卫生机构建设。按照国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标准,组织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项目。在全市建设6个规范化县级医院、8所中心乡镇卫生院、350所村卫生室(其中:中央支持建设70所、省支持建设280所)、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上项目要确保地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按时竣工投入使用。(市发改委、市卫生局、市财政局负责)

  2.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启动实施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 为乡镇卫生院招收40名定向免费拟从事全科医疗的医学本科学生。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和县级医院骨干人员到三级医院进修学习。巩固和完善三级医院与县级医院长期对口协作关系,完善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农村、县级医院支援乡镇卫生院、城市二级以上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帮扶制度。(市卫生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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