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遵府办发〔2010〕173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遵义市2010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目标任务》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2010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目标任务
为扎实推进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确保改革取得明显实效,特提出2010年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贵州省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黔府办发〔2010〕54号)和《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遵义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遵府发〔2009〕31号)精神,紧紧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突出惠民措施,提高服务水平,增强改革实效,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扎实推进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为全面完成三年既定目标任务奠定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1.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
(1)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到106.6万人。做好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工作。积极推进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签订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2)基本解决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的参保问题。(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4%以上。(市卫生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