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遵府办发〔2010〕174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理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中央、省驻遵有关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遵义市加强基层应急队伍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遵义市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进一步加强全市基层应急队伍建设,发挥基层应急队伍在防范应对突发事件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9号)和《贵州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黔府办发〔2010〕34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基层应急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原则。坚持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着力提高基层应急队伍的应急能力和社会参与程度;坚持立足实际、按需发展,兼顾政府财力、物力和人力,充分依托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逐步完善基层应急队伍,形成规模适度、管理规范、职责任务明确的基层应急队伍体系。

  (二)工作目标。至2011年底,在全市基本形成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专兼并存、优势互补、保障有力的应急队伍体系;基本建成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全面加强重点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普遍建立乡镇、街道、企业等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应急志愿服务进一步规范,应急救援能力基本满足本区域和重点领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需要,为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维护公共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强基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一)建设市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

  市综合应急救援支队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建,以公安消防队伍为依托,集公安、安全监管、卫生、民政、交通运输、环保、质监、药监、住房城乡建设、气象、地震、人防、武警、军队等优势专业力量,建立一支一专多能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