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第六届珠江三角洲地区与山区及东西两翼经济技术合作洽谈会总体方案的通知
(粤经信经协〔2010〕698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协作办,省属资产经营公司、授权经营企业集团,省直各有关部门、有关商协会:
第六届珠江三角洲地区与山区及东西两翼经济技术合作洽谈会(以下简称第六届“山洽会”)将于2010年11月上旬在汕头市举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第六届珠江三角洲地区与山区及东西两翼经济技术合作洽谈会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各项筹备工作。
第六届山洽会组委会秘书处设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在筹备过程中,如有问题或建议,请迳与组委会秘书处联系。
联 系 人:岑中坚、何宇辉、朱莉莉
联系电话:020-83133484、83133449、83135827
传 真:020-83133494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第六届珠江三角洲地区与山区及东西两翼经济技术合作洽谈会总体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决定,第六届珠江三角洲地区与山区及东西两翼经济技术合作洽谈会(以下简称“山洽会”)将于2010年11月上旬在汕头市举办。为确保“山洽会”成功举办,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题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着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全面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大力推进“三促进一保持”,继续深入推进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努力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主题: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深入推进“双转移”,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二、合作内容
根据省委、省政府实施“双转移” 和《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山洽会推动与承接产业转移的重要作用,以“市场导向、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赢发展”为原则,加强产业合作,增强珠三角辐射带动环珠三角地区发展能力。突出抓好六个领域的合作:
(一)生产领域合作。以市场为导向,以现有国家级、省级各类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产业转移工业园为重要载体,充分利用珠三角地区产业基础较扎实、产业体系较完整、产业竞争力较强的优势,引导符合山区及东西两翼地区发展的企业和项目落户山区及东西两翼地区的国家级、省级各类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产业转移工业园;充分利用珠三角地区企业在技术、管理、品牌和营销等方面的优势,通过品牌转移、合作生产、定点生产等形式,帮助山区及东西两翼地区企业加快产品更新换代,培育龙头企业,带动山区及东西两翼地区产业经济发展,同时为珠三角地区发展先进产业腾出空间。
(二)资源领域合作。充分利用山区及东西两翼地区的资源优势,通过珠三角市场引入先进技术和资本,推动农副产品、林产品、海产品的深度加工和矿产资源的深度开发,提高资源产品的质量和加工水平,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资源加工工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