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举办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培训班的通知
(琼食药监安〔2010〕51号)
各药品生产企业,各市县局和局直属单位:
根据我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经研究,我局决定于8月底举办全省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0年8月26~28日,8月26日09:30-12:00报到。
二、培训地点
定安南丽湖丽湖银湾大酒店
三、培训内容及课程设置
(一)清洁验证及如何避免交叉污染
(二)制药工艺用水的验证
(三)空气净化系统和空压系统验证
(四)药品生产过程的风险管理与控制
四、参加培训人员(约200人)
(一)全省各药品生产企业,每家企业2人(质量受权人1名,替补受权人1名);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必须派人参训。药用辅料以及未取得GMP证书的企业可不派人参加。共约150人。
(二)我省药品GMP检查员,约40人。
(三)其他人员:约10人。
五、报名方式
请各单位(含局机关各处室)认真填写《培训报名表》(见附件),加盖单位印章后,于2010年8月20日17:30前邮寄或传真至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安全监管处王卫红收。
邮寄地址:海口市南海大道53号(邮编:570216)
联系电话:66832536(传真);66832524;18789673792。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培训不收费。
(二)本次培训由培训中心承办,依据《海南省药品生产质量受权人管理办法》的要求,09年度参加过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培训班并获得培训证书的学员,请在报到时提交《培训登记证书》原件。首次参加培训的学员请带上一寸彩照2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报到时填写《学员表》。
(三)为提高培训效果,本次实行封闭培训,培训期间严禁学员外出。请学员在培训前安排好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