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是加强对减排项目台帐的管理。根据“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办法的规定,减排项目和减排量的认定应有相关的证明材料作为佐证。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总量减排工作,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和减排项目单位要深入研究国家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按照“一企一档”的要求,督促重点减排企业认真收集和整理减排资料,建立和完善企业、县、市三级污染物总量减排档案,形成规范化的减排档案台帐,确保每项减排措施都有相应的档案资料,作为年度核算减排量的依据。(减排项目档案资料清单见附件1)
五、保障措施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是“十一五”期间必须完成的约束性指标,今年是“十一五”的最后一年,也是减排任务的交账之年。国务院、省政府专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节能减排工作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对完不成任务的将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今年,随着经济回暧,我市焦炭、钢铁、电力、水泥等产量产值快速增长,使二氧化硫排放新增量大幅增加;随着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城市人口的增加,cOD排放量逐年增加,而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缓慢,新增cOD减排能力有限,cOD减排任务异常艰巨,加之,减排项目超标排放、减排设施运行不正常的现象时有发生,给我市污染减排工作带来巨大压力,如不采取有效措施,减排任务将难以完成。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国务院和省政府对减排的决策和部署上来,正确处理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污染减排的关系,协调经济社会发展、资源节约利用和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推动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是加强对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减排工作的领导,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减排工作的落实,要严格落实责任,确定专人负责,发改、经贸、监察、环保、建设、统计、工商、电力、银行、公路铁路运销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和完善污染减排工作联动机制,切实履行好在污染减排工作中的职责。要认真落实主要污染物减排统计、监测、考核有关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将减排责任、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做到真抓、真改、见到实效,定期调度和检查减排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三是广泛宣传动员。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积极参与减排工作,通过加强宣传,广泛动员,树立典型,在全社会努力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良好风尚。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通过新闻媒体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宣传国家方针政策,定期向社会公布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和各重点企业减排任务执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